京牌小客车向子女、父母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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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是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二是个人名下有一辆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且有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或注销登记信息(可申请更新指标的有效数据信息)或有效期内的未使用小客车指标。拟转出车辆登记状态为:在公安交管部门处于正常登记状态(正常登记状态指:车辆处于检验有效期内,且未被盗抢、未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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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方(受让方)申请条件
1.本市户籍居民作为接收方(受让方)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是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接收方(受让方)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是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接收方(受让方)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是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的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作为接收方(受让方)。
4.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接收方(受让方)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是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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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名下车辆要求
车辆登记状态为:在公安交管部门处于正常登记状态(正常登记状态指:车辆处于检验有效期内,且未被盗抢、未进行抵押)
手机:18612460536
电话:400-1618-00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鹿司路海棠公社49号